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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CNAS认证办理,不成功不收费

2024-04-24 01:00:01 17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申请CNAS认可的基本要求

(1)申请人需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自愿申请认可。

(2)符合CNAS颁布的认可准则和相关要求。认可准则(C系列)指申请CNAS认可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准则以及对其的应用指南或应用说明文件。目前实验室涉及基本认可准则10个,相关应用准则57个,不同类型不同领域实验室需结合实际活动满足对应文件要求。

(3)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认可规范是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文件的总称。其中认可规则是CNAS根据法规及国际组织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的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R)和专用规则(RL)类文件。认可规则是认可机构运作和认可对象获得和维持认可资格需要满足的强制性要求。

(4)申请的技术能力需在CNAS能够开展认可能力的范围内。

(5)申请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实验室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非独立法人实体。企业实验室通常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其所在组织应有设立实验室的文件。母体组织的法人应有对实验室管理者的任命和授权文件,保证其独立幵展检测业务。实验室要在营业执照许可经营的范围内幵展工作。

(6)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且正式、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既要符合基本认可准则的要求,还要满足专用认可规则类文件、要求类文件及基本认可准则在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管理体系需覆盖申请范围,

并具有可操作性。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各层文件之间接口清晰。

(7)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及管理评审,并能达到预期目的,且所有体系要求要素都有运行记录。完整的内审必须确保审核要素覆盖基本准则及对应应用准则且审核范围必须覆盖实验室活动的全部场所,初次申请认可的实验室由于对准则不够熟悉,缺少内审经验,经常会出现内审要素缺少的情况,这一点很容易造成文审不符合要求。

(8)申请的技术能力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即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机构初次申请时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1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申请认可之日前3年有效)。申请认可的项目如果不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实验室也要尽可能地寻求至少3家已获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间比对,以验证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9)申请人具有幵展申请范围内活动的足够资源。足够资源指满足CNAS要求的人员、环境、 设备设施等。实验室的人员数量、经验与实验室幵展的工作量、活动相匹配。实验室主要管理人员和所有从事检测或校准或鉴定活动的人员要与实验室或其所在法人机构有长期固定的劳动合同关系,不能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中从事同类活动。实验室应有符合要求的授权签字人。实验室的环境需综合满足检测/鉴定标准、校准规范及设备使用要求。有与开展活动相匹配的设备、标准物质等资源,并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允许租用设备,但必须约定至少2年的租期并签订合同)。 申请设备的量值溯源应能符合相关要求。

(10 )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有相应的检测/校准/鉴定经历。即申请的技术能力应是经常开展且成熟的项目;应是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且包含主要项目;应有近2年来持续不断的经历支持。应确保能建立质量控制措施。该条款特别提醒申请人在确认申请项目时重点关注。

(11 )申请人对CNAS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 且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估,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可靠、 齐全完整、表述准确、文字清晰。有效自我评估需申请人结合申请技术能力提前识别需遵守的基本认可准则及认可应用准则,然后再结合其条款要求按表1表头所示内容对内部文件针对性地进行逐项核查,确保编写文件覆盖并符合准则相关要求,此项工作特别适合在文件编写完成后,定稿前进行,对于核查中出现的不符合或遗漏情况,及时更正补充。为确保申请资料齐全完整,申请人需登录CNAS官网系统在线填写及上传附件资料,填写前一定注意查看填报相关提示内容,并根据索引逐项对应填写上传。

实验室CNAS认可是通过CNAS对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以正式承认其能力的活动。经认可的实验室表明其具有从事特定任务的能力。

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cma和cnas认证区别:1、性质不同,CNAS认可是机构的自愿行为。CMA是政府的强制性认行政许可。2、适用对象不同,CNAS适用对象是、二、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CMA适用于第三方检测机构。3、适用范围不同,CNAS是国际互认的。CMA在中国国境内有效,对社会出具具有公正证明作用。4、管理机构、评审机构不同,CNAS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进行评审和管理。CMA由CNCA(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评审和管理工作。

CNAS认可规范

认可规范:是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文件的总称。

认可规则(R系列):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和专项规则类文件。

认可准则(C系列):CNAS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准则(如等同采用的相关ISO/IEC标准、导则等)以及对其的应用指南或应用说明(如采用的IAF、ILAC制定的对相关ISO/IEC标准、导则的应用指南,或其他相关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CNAS针对特别行业制定的特定要求等)文件。

认可指南(G系列):CNAS对认可准则的说明或应用指南,包括通用和专项说明或应用指南类文件。

认可方案(S系列):是CNAS针对特别领域或行业对上述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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